一、刑事辩护或代理:
为被告人做无罪、罪轻或减轻、免除处罚的辩护;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、向司法机关提供书面意见;会见被告人、收集证据、查阅案卷、参加庭审;作为刑事被害人的代理人,代理赔偿事宜
二、民事代理:
接受民事案件(包括经济纠纷案件)原告的委托,代为起诉,收集证据、参加庭审;接受民事案件(包括经济纠纷案件)被告的委托,代为答辩、收集证据、参加庭审。接受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代为申诉或应诉、收集证据、参与仲裁审理。
三、行政复议和诉讼:
代理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(包括行政处罚决定等)而提起复议或诉讼,代为起诉或应诉、收集证据、参加庭审。
四、法律顾问:
1、专项法律顾问:就当事人的某一具体法律事务协助全程操作,调查有关资料、提供律师意见等。
2、常年法律顾问:为个人、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十余项法律服务,包括对顾问单位日常经营决策提供律师意见;起草、修改合同;代理诉讼、仲裁和重大的非诉讼活动等。
五、咨询、代书:
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口头或书面答复;为当事人起草合同、诉状等各种法律文书;为当事人的某一事项出具律师函等
六、非诉认代理业务:
除了诉讼业务之外,当事人认为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,比如买房买车、见证、合作项目的法律评估、预测等。